薛翘珣直呼倒霉,连半片木面具都没了,用力托托肩膀,把脱臼的左手接上了,看这一声暗灰衣裳料子做工不错,想着拿进城里换几壶酒喝,却不知自己迷路到什么地方,算了本来也没什么方向,看到有路便走就差不多吧。
以天为盖,以地为铺,自己又不是什么小将军了,一个流放的犯人有什么资格选择如何而活呢?一路走了十几里,也不见有什么有瓦遮头的地方,却见一副被盗开有一段时日的棺材,里面的财物早已被取个干净,墓碑也看不清何年何日何人,尸骨随意扔在一边,看着怪可怜的,薛翘珣见那寿衣勉强能穿,想着这身衣裳要拿去换酒,便把尸骨上沾满尘埃和黑色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寿衣扒下来。
对那白骨架子道:“老兄,我要你一套衣裳,帮你盖骨埋尸,也算一片心意。”
他便帮尸骨放回棺材,埋平了土,看不出是一个墓,留了死人一个安宁,心想自己要是以后死了,不知有没有人替自己收尸呢?
一场折腾下来,差不多天黑了,随便打了一只野兔烤来吃,兔肉发酸,又没有调味,实在难吃得很,想着想着,看着天上的北斗星便睡去了……若是现在死了,便不生因果吧。
第二天,薛翘珣又走了很长的路,不知道自己走到哪儿,也许现在是吏州边界,也或许是离吏州另一个方向,反正都不重要,他从蜀地走出来的时候也是这么走的,不知道方向,有路就走。
还好,没到中午就看到吏州的指示牌,还好这条路是去吏州的路,虽然一路上没见到有什么人经过,不像是进大城市的路,不过还是又走进了一座城,闻到烟火气,薛翘珣用昨晚的野兔毛皮做了半个兔皮面具,换上那身从白骨架子上扒下来的寿衣,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走进当铺里拿安致恒给他的暗灰色衣服换了几吊钱,勉强能喝上两天粗酒便足矣。
安致恒在茶楼里一边喝着上等龙井听着小曲,心想前日认出他是薛翘珣,他左耳后的指甲大小的烫伤,便是自己小时候在新年礼佛进香时,不小心举着高香烫到薛翘珣的,做梦都会认得……他见酒楼对面一家服饰店挂了一套暗灰色衣衫在门前,那套衣服明明是丫头给他准备的,怎么会在这?
丫头打听回来道,那是一个穿着脏破蓝色衣服,戴着半个兔毛面具的男人拿去换了几吊钱,那男人看上去二十五六,描述和薛翘珣相符。
安致恒点点头,心想明白了,再找小二过来打听城中哪儿有喝便宜劣酒的三教九流地方,吏州这种大城市,并不多这样的地方,上次为了一钱银子把薛翘珣扔下来的酒馆便是其中之一,但薛翘珣肯定不会再去。
剩下的地方都看了一圈,果不其然,在一个搬货码头的小酒寮里看着他穿满是尘埃的破旧蓝衣又戴了一张兔皮面具,喝酒喝得正欢。
安致恒拿出鞭子抽了他一下,薛翘珣转身伸手接过他的鞭子,但鞭子抽到手心也红了一块,只见身后的安致恒披着一件白色锦缎袍子,衣领镶了一圈狐狸毛,看上去非常贵气,与码头满身臭汗的搬运工显得格格不入,更是来码头视察生意的商人公子。
“凌衡你疯了吧!”
安致恒挑一下眉毛,收回鞭子又重重往他身上抽了一道,把那件脆弱的寿衣抽破一个口子,微笑道:“你为什么不珍惜我对你的好意?”
“疯子!”
薛翘珣随手抽起一条板凳缠住他的鞭尾,上前几步想扯住他衣领讲道理,怎知用右手扯住他衣领的时候,安致恒又笑了一下,不慌不忙说:“薛翘珣你才知道我是疯子吗?”说完他便保持着笑意,想看薛翘珣有什么反应。
一听这个名字,薛翘珣先是愣住,他没想到居然还有人知道他的身份,重新打量安致恒,实在想不到认识哪个会使鞭子的纨绔公子哥,而且年纪比自己还小的公子哥更不认识多少个,他究竟是谁?安致恒享受着他打量自己的过程,实在没想到,还有人叫得出自己名字。
见他没有反应,安致恒放开手中的鞭子,丫头知情识趣帮他收回去,安致恒抓住他另一只手,在众目睽睽之下,使劲折断了他左手的手臂,然后又一脚踢断了他的左边小腿,接着放手把他整个人扔在地上,命令道:“再跑,就把你的双腿,砍了。”
他身边的四五个丫头扶起薛翘珣,他刚刚还发着懵,还没来得急反应就被折断了一手一脚,旁人以为是一个主子抓逃奴,便当是看热闹起哄,根本不知内情。
丫头们把他扶上一台马车上,安致恒想自己走走,便没有上车,薛翘珣想问丫头们,她们家主子是什么人,丫头依旧只说,旁人叫他凌衡。
那是旁人叫的,不一定便是他的身份。
薛翘珣继续在脑中探索着有没有认识过姓凌的人,除了以前军中五大三粗的凌厨娘之外,几乎没有印象。他在马车上老老实实被带到一家客栈之中,安致恒包了一整层楼,他被丫头扶到一个房间之中,就那么放在椅子上,几个丫头围成一圈盯着他。
傍晚,安致恒独自走走停停,买点零食捧在手上吃着,带了两个大夫回来,看着大夫接骨续脉痛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