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新书签售会,好好准备准备。”
以前他的读者都属于绿洲,现在他终于要面见自己的读者了。秦筝激动得一夜都没睡好,早上起了个大早,听风还专门为他准备了妆造师。签售会开始之前,他被拉到化妆间一顿捯饬。
“钢铁直男”秦筝被迫涂脂抹粉,内心极为崩溃。造型师小姐姐把他当作男版奇迹暖暖,把一件一件时装在他身上比着。
“这件好看,很适合你。”
“小哥哥腿长,应该穿一件能凸显长腿的裤子。”
“你觉得直发还是卷发好看?”
“我觉得小哥哥卷发更有味道。”
妆造师小姐姐七嘴八舌,边议论边花痴。秦筝叹口气,打开手机文档,在化妆间甚至码起了小说。
最终,他做了个让他哪哪都别扭的爱豆造型。
签售会现场书粉们翘首以盼,随着白夜进场,寂静了一秒,粉丝们狂热地尖叫起来。
女粉疯狂地拿手机拍照,铺天盖地的闪光灯晃得秦筝睁不开眼。
“大家好,我是白夜,很感谢大家来到我的签售会,喜欢我的书。”
“啊啊啊白夜大大太帅了吧!”
“之前没看过他照片,没想到他真人这么帅!”
“这是男频作家会拥有的颜值吗?”
“我他妈想直接打招呼:嗨~老公~”
秦筝在热情粉丝的簇拥中坐下来,一一给他们签名。女粉拿到签名后一脸激动,恋恋不舍地盯着秦筝,根本移不开眼。
“我好喜欢你的书......”女粉和他娇羞握手,“能不能跟你合张影?”
秦筝有点镜头恐惧症,但是碍于粉丝请求他不好拒绝,就僵硬地摆个姿势配合女粉合照。
之后每个要签名的女粉几乎都要和他合影。秦筝内心有些抗拒。这些粉丝的狂热是病态的,他知道她们好像并不是喜欢他的书,而是把他当作某个开演唱会的明星偶像?
“就这样吧。”秦筝小声对工作人员道,“今天先结束吧。”
他有些想逃离了。
陆一凡刚结束一笔生意,从大厦出来,走下楼梯。
忽然,他的脚步顿住,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会场外,秦筝被人簇拥着走出来。
他怔在了原地。脚下像生了根,再也迈不动步子。
秦筝刚从签售会出来,粉丝还拉着他新书的横幅。工作人员围着他,狂热粉丝追赶着他的脚步,那些女孩花痴着,尖叫着,诉说对他的喜爱之情。让陆一凡想起明星出席活动的路透。事实上,秦筝也险些让他认不出来。
他穿着一身白西装,带着金丝边眼镜,头发微卷,清冷矜贵。和他记忆中那个臭屁爱哭的小屁孩判若两人。
他的小男孩好像一夕之间长大了,长成了优雅骄矜的贵公子。
一个女粉不知说了什么,秦筝听到后笑起来。他嘴角轻扬,笑意融化开清冷的神色,双眼熠熠发光。那光里是他没见过的意气风发,自信骄傲。这才是真正的他,鲜衣怒马少年郎。
而不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委曲求全。
陆一凡又是邻家少年初长成的自豪,又是自责的酸涩。直到秦筝回过头,也看到了他。
秦筝的笑僵在脸上。
身边粉丝的喧闹声成为虚无,两人遥遥对望,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粉丝们顺着秦筝的目光,看到陆一凡。
“诶?那不是绿洲吗?”
“洲大?洲大!”
认出他的粉丝惊喜地跑过来,陆一凡仓皇离开。
秦筝望着他的背影,凝伫在原地,久久失神。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他落荒而逃。第二次,他落荒而逃。
他们连正面相对的勇气和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