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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1 / 3)

防雷注意:第一人称受视角,小受有颗纤细的少女心~

*****

有些人是想见不能见,有些人是寧愿一辈子不见。

我曾经是真的很喜欢那个人,那个人对我笑一下,我都可以高兴好几天。情竇初开的人大概都是这样,傻傻的,觉得全世界都没喜欢的人一个笑那么重要。

当那个人跟我说喜欢的时候,我以为所谓最美好的事也过不如此。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即使是异性恋也很难得,更何况是同性恋者。

以前那个年代,同性恋,这三个字简直是惊世骇俗到了极点。即使现在风气比较开放,但难免还是会对同性恋投以好奇和批判的眼光。像严朔那样无视别人的目光,大方表现自己性向的人毕竟是少数。

刚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走到一块不小心碰个手都会紧张得手心冒汗,清纯的要命。

后来被家里赶出去的时候,那个人说,「你来跟我住,我会照顾你的。」

连要养活自己都很吃力了,可是那个人说的那么认真。我们也的确过了一段互相扶持的日子,那时那个人已经申请到学校,学校可以不用那么常去,所以那个人偷偷的去打工赚取生活费。

一个未成年的高中生能做的工作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工厂的打工,一天几百块而已。很辛苦,有时候还会受伤,可是那个人说:「没关係,说好了我会照顾你的。」

那个人领到钱的时候很开心的要带我出去吃饭,我说不用,把钱存下来就好,那个人摇摇头说:「不行,你太瘦了,要补补才行。」

住在一起后,两个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朝夕相处又彼此喜欢,难免会擦枪走火。

两个人都是第一次,过程很惨烈,事后也不懂得要清理。那个人笨拙在床边看顾发烧全身都疼的我,整夜没睡。我就想,不会再有人对我这么好了。

等拿到毕业证书后,我们搬到那个人申请到的学校附近。

刚开始很苦的,没有钱,一碗泡麵都要两个人分着吃。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很幸福。

工作很累的时候,只要看着那个人伏案苦读的背影,我就觉得是值得的。

那个人总是说:「以后我有工作,你就不用这么辛苦,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但是我们根本没有以后。

也许那个人的喜欢是真的,只是没有喜欢到可以为了我放弃前途。当必须做抉择的时候,我理所当然是被拋弃的那一个。

那些曾经很感动我的话,回想起来都刺耳得不行。

人都说,先喜欢的那个就输了,我大概是输得最彻底的那个。我输得只剩下一颗心,但是那个人不想要。

如果连曾说过喜欢的人,都可以那么毫不犹豫的捨弃我。我想,连喜欢的话都没说过的严朔,也许连分手那天我还得由别人来通知。

不过,这样也好,没有说喜欢就不会有不喜欢的一天。

严朔和我的关係本来就是建立在肉体上的,他能对我感兴趣长达十年,我也觉得意外。

我不去想以后,谁知道有没有以后。

我只是想,能和严朔多过一天都是好的。

*****

晚宴地点是一个位在郊区的豪宅,离公司有三十分鐘的路程。严朔是个大忙人,在车上他还是文件不离身,看着那一叠全是英文字的文件,我都觉得眼花。

显然他在休息室暖床的时候堆了一些工作,严朔在看文件,我也没打扰他,自个无聊的盯着车窗外。

「如果真的很不想去的话,叫白少过去好了。」严朔突然说。

「我才不会像他一样言而无信,说好陪你去就是陪你去。」我义正词严的回答。

「白少只跟我说你改变主意决定要去,他并没有提到咖啡的事。」他说。

誒,那我不是误会痞气男了?「那为什么你会知道我偷泡咖啡?」

「咖啡罐你放错方向了。」他一脸正经的回答。

「胡说,我明明没动咖啡罐。」我特地端着杯子去盛咖啡粉的,我才不会傻得去移动咖啡罐。严朔眼睛利得很,我怀疑即使移动个一公分他也会发现。

「你的心思太好猜。」他终于说出正确解答。

看来,是我自己露出马脚,好吧,这次我就不跟痞气男计较了。

「算了,他现在肯定已经陷在某个温柔乡里爬不出来。反正,我们也快到晚宴会场了。」我表现得很大度的说。

严朔没说话,只是笑着作势要揉我头发。

「别、别、别弄乱我的头发!」我伸出手要去挡,手没挡到,反而被他拉到怀里亲。结果我下车的时候,头发没乱,领带却松了。

我侷促的站着让严朔低头帮我重新打好领带──在我第一天自己打领带把手也打进去之后,严朔便接手这个艰难的工作──我没他枪打不穿的脸皮,可以顶得住旁人好奇的眼光,我一边瞄着四周一边低声催促他。

奇怪,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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