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弧是标准的嘴硬心软,这一点,易醉十分清楚。
所以,明后两天,当他宅在房里吃睡无聊发呆的时候,门外吹起了寒风,下起了淅沥淅沥的春雨。
芳芳姑娘陪他下棋,这在魔教里可是一项殊荣。
毕竟,不是哪个人都有倾国倾城的美貌,而且这个美人还是魔教里为数稀少的女性。
“你那是什么表情……”五盘棋过后,芳芳姑娘一拍棋盘,棋子被震得稀里哗啦滚落一地,她凑在魔教左使面前,“我今天的妆很丑么?!还是我穿得这件裙子不好看?!”
她的对面,某人脑袋搁在双腿间,昏昏沉沉的睡意,眼里有时根本没有焦点,偶尔有个焦距落在芳芳姑娘身上,也是极快地移走,好像被什么蛰了一样。
“我说了,你能把你想说的话直接告诉我吗?我很困了,不想再下了。”
俊美的青年扭过头,整个身体蜷得更紧,无辜纯真的表情。
“——易醉!”芳芳一怔,随即,皮笑肉不笑地紧盯着左使的脸,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我在想,如果把你这件裙子,穿到门口那两个木头身上,一定很完美。轻纱裹着饱满的肌肉,锁骨袒露在外面,胸沟又深又直,喏,重点装饰的胸前,他们绝对比你的还大……”
门口值守的宿卫听到这里,皆浑身一颤,只恨不得立马飞奔离开这处,无奈教主有令,只能欲哭无泪。
“死小子,你找抽!”芳芳随手拿起腿边一本书就砸了过去,“老娘本还想着药钱暂时让你欠着,多给你准备两月份的,现在看来是不用了!”
易醉懒懒地揉着脑袋,嘴角的笑容却满是把握:“你好意我心领了。不过,用不了那么久。最迟再过五天,他就会来。到时候,有我的就有他的,教主买单,我操心什么?”
“你可真有把握啊。”美艳女人瞥他一眼,起身整衣。
“那当然,我了解他,简方昨日归教,算算时间,就是这几日了。”
易醉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从榻上滑下来,朝芳芳姑娘摆了摆手,钻进里屋,睡觉去了。
离开连天堡,是一件比冥枭之中简单得多,也要轻松的多的事情。
换在几个月前,他绝对想不到会有一日,他会自己决定,永远离开这个有暮若闻在的地方。
这里埋葬着他二十多年的时光,有着他逝去的许多兄弟,还有他第一次爱上的人。
他曾以为他会紧紧抓着不放,哪怕余生都在自我折磨中度过,哪曾想到,放开,并不是那么痛苦的事情。
小小的包袱,就两三件换洗的衣服,几十年来积攒的银钱,还有最值钱、陪他历经无数恶战的佩刀。
他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只是留了一封信,交给管家徐伯,让他在合适的时机交给他曾经的主人。
何为合适的时机?
当暮若闻和冥焰缠绵足够、从新房中走出,处理完堆积如山的要事后,在那么一两个瞬间,想起曾经形影不离的暗卫时。
连天堡到魔教并不远,骑马大约二日一夜的路程。他换下了黑衣,穿上了普通农家的粗衣布衫,胯下的马也不是连天堡专门饲养的千里名驹,而是一点银钱自最近小镇买下的代步老马。和以前不变的是,他依然走得是前几个月走过几次的那条路线,投宿的客栈,歇脚的茶铺,就连点的馒头牛肉,喝的茶水,几斤几两,都一如以前。
他在路途中最大的城市当了他的刀。
削金断玉、无坚不克的利器,当了三百两银子。
加上他的积蓄,刚好四百五十两。
连一坛酒都不够。
让人无奈的是,他不知喝了那人多少坛。想要凑够那笔钱,想必遥遥无期。
可是他还是要去。去魔教,去见他。
一路跋涉,旅途中大多都在下春雨。
清雨细如发,柳色溺人醉,行人笑语不断,杏花清香飘百里。
清晨到了城中,牵着马走过青石板路的时候,冥枭恍然惊起,有些街景竟是如此的熟悉。
豆腐脑上洒的葱花香菜、胡辣汤中的豆皮辣椒油、拐角处被强硬塞到嘴里的糖葫芦、晚饭吃的馄饨皮滑汤又香……
想着想着,腹中饥饿起来,他拴了马,面无表情地走进一家饭馆,叫了他们的特色灌汤包。
待到包子被端上来,冥枭望着笼里做的分外精致的食物过了好久,才小心翼翼地夹起一个扔到口里。
春雨一点点地大了起来,待到冥枭牵马,走到谷中魔教大门口时,之前温柔和顺的雨滴已经变作了凶狠恶辣的瓢泼大雨。
人迹罕至的地方,早先还不觉着的冷意嗖嗖地直往毛孔里钻。冥枭带着斗笠,浑身湿透,老马晦暗的毛发贴在略显瘦弱的身上,看上去脏兮兮的。
他被守卫们挡在门外,就算和前几次一样报出自己的名字,也没有得到进入的允许。
烟雨蒙蒙,水汽蒸腾,藏在山林之间奢华精致的楼阁中传来一阵